发布时间:2013-05-08阅读量:2648[打印]
2013年工业品牌培育试点工作启动会4月25~26日在京召开。在去年试点示范的基础上,今年工信部确定了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262家企业为2013年工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
针对部分企业提出希望得到品牌手册、程序文件范本的要求,工信部科技司副司长沙南生表示,照搬照抄一套管理体系文件不是试点的目的,每个企业品牌培育的基础、行业地位、竞争环境及品牌定位都不同。企业要结合自身情况,确定品牌培育战略、目标和管理活动,建立并完善适合自己的管理体系。
发挥三大优势 多方合力推进
提升质量培育品牌已经成为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五个创新”,品牌创新成为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在国务院颁布的《工业转型升级规划》中,提出到2015年,重点培育100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及1000个国内著名品牌的目标。
要完成上述目标,按照工信部要求,要加快步伐,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工业品牌培育道路。沙南生认为,中国特色的品牌培育道路大致包含了工作体制、培育方法及推广形式的创新。通过去年的试点培育,目前这三个方面已初具优势。
从工作体制特点看,目前已经形成了企业为主体、政府指导、行业支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模式,形成了推进品牌培育的合力。从去年的品牌工作来看,目前有141家全国性试点企业,地区和行业组织了2400多家企业培育品牌。一些地区和行业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措施和奖励激励制度,一些地区还设立了专项经费支持培育品牌。技术机构提供了专业化服务,新闻媒体加强了宣传报道。这样的工作体制为企业加快培育品牌创造了比较好的条件和氛围。
在创新品牌培育方法上,工信部组织专业机构借鉴国际通用的管理体系原则和过程成熟度模型,结合品牌培育特点,形成了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方法,制定了《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实施指南》和《品牌培育管理体系评价指南》。这是在充分掌握品牌成长规律的基础上形成的科学方法。在去年的试点工作中,这种方法的有效性得到了验证。企业反映,品牌培育的思路和方法科学系统,可操作性强,解决了长期困扰企业的“抓品牌无从下手”的问题,为企业提供了“看得清”、“抓得住”的品牌培育手段。
在推广形式上,形成了试点引路、积累经验,带动更多的企业培育品牌模式,这是一种有效的推广形式。通过去年的试点,工信部树立了36家示范企业,为其他企业提供了借鉴的经验和案例。今年的试点力争不断丰富这些经验,在此基础上,提高推进品牌建设的效率和水平。
试点企业引路 总结推广经验
据了解,工信部去年选取141家工业企业进行品牌培育试点,其中有36家试点企业不但圆满完成了任务,还总结提炼了很多有价值的经验和案例,由此被评为示范企业进行经验推广。近日,工信部还将把这些示范企业的经典案例及品牌培育管理体系的各项要素总结汇编成书,供其他企业借鉴。
相比之下,在去年的试点企业中,还有近20家企业没有完成全部任务。沙南生说,任务失败不仅对试点工作是个损失,更重要的是企业失去了一次加快培育品牌的机会。失败的原因多种多样,最重要的一点是负责人不够重视。希望今年的试点可以取得更好的成绩。
对此,试点企业应明确自身肩负的责任。沙南生表示,试点的目的不是单纯地培训指导百十个企业完成任务,更重要的是通过试点,为成千上万工业企业探索道路、积累经验。对于企业而言,进入试点名单只是工作的开始,在接下来的大半年中,要完成品牌培育战略,建立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开展品牌培育能力评价,还要总结经验案例。
今年,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适用有效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沙南生说,与去年相比,今年的试点工作有了一定经验和基础,这是企业开展工作的有利条件。目前,工信部正在组织编制案例经验和指导教材,希望试点企业可以在后续的培训活动中,学习去年企业试点经验的实质,而不是搞形式主义。
沙南生对参与试点培育的单位也提出了相关要求。其中,地方工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关心和支持企业开展试点工作,提供相关的指导和帮助,为企业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问题。要在地方和行业品牌建设中发挥全国性试点企业的带动作用。
品牌培育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室要统筹管理和推进试点工作。与试点企业建立密切的工作联系,运行好品牌培育网站平台与专用信箱,解答企业问题,组织专家为企业提供指导帮助。
技术支持单位要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专业研究,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在支持试点工作的同时,根据企业的愿望和需要,为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帮助企业提高品牌培育能力。
按工信部近日下发的《关于开展2013年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试点企业要完成以下任务:在企业内部宣传动员,增强品牌意识,明确品牌培育的主管部门,引导相关部门和人员积极参与试点工作;开展企业内部培训和研讨,了解掌握《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实施指南》和《评价指南》;开展品牌培育现状调查,摸清企业品牌培育工作状况;完善品牌培育战略,明确品牌培育目标,策划品牌培育活动,建立文件化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
从培育进程看,试点企业应于7月15日前正式发布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文件,于8月15日前将《品牌培育管理手册》的电子和纸质版本提交到品牌培育办公室。在10月中旬开展品牌培育能力自我评价,编制《品牌培育能力自我评价报告》。对评价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应采取改进措施,提升品牌培育的能力和绩效。在11月上旬,应向品牌培育办公室提交《自我评价报告》的电子和纸质版本。工信部科技司将于11月中旬组织专家组对试点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和绩效开展外部评价,并于年底前进行案例的总结及推广活动。